7月份的時候跟老婆看到一間喜歡的法拍屋,但是居於這間是不點交有點猶豫,於是我門找了仲介談,他說可以把點交變成不點交,於是我們就相信了他繳了頭兩成保證金進去登記購買(第三拍流標進入因買公告)。

但是再8/17時確定我們購買時,這時卻傳來壞消息,銀行方面說因為8/8水災緣故我們所購買的地方是災區沒辦法辦貸款給我們,在最後三天仲介終於找到可以辦貸款給我們的銀行了,這天8/19(因為這天剛好我兒子出生),銀行也來做過徵信了,可是在下午的時候銀行打電話過來說我們買的法拍屋屬於不點交所以不能辦貸款,真是的晴天霹靂的消息,仲介是說可以跟代書那邊界但是利息是借100萬每月要3萬的利息,當時聽到..這根本是高利貸吧!於是我就自己先試著借看看或許還比較好一點,但是說真的開口借錢真的有點難,可是還是要硬著頭皮上,因為不可能放著頭期款白白被法院沒收,在這個小生命降臨的同時我在外面忙著找錢,每當我找錢找的很煩之後回到醫院看到那可愛的小生命所有的煩惱都拋在腦後了,再最後一天的時候終於籌到錢了,這段時間我上奇摩知識找了很多相關問題及法律問題,也問過很多朋友對於法拍屋這方面知識,朋友也跟我解釋我們跟仲介簽的合約書漏洞百出(騙我們這些不懂得人),還被朋友數落一番位何當初簽約時沒找個專業知識比較足夠的代書或者懂法律的人去,因為跟仲介簽約的其中一條就是"應買三個月所有法律程序書狀、點交但不包含現場點交"這點讓我朋友很看不過去,原因是點交就是人要到現場,什麼叫做不含現場點交,那我也跟朋友說是仲介說:到時候點交時法院及我們到現場點交後簽名她們就不過去了,那我朋友也是說合約上有寫嗎,沒有,如果這個世界只是嘴巴說就算的話那就不用法律也不會有那麼多爭端了,聽一廳還真的覺得有道理,但是現在後悔也不沒有用,在法律上到最後屋子還是我們的只是後續我們要付出多少代價這不得而知。

9/26房子目前來到過戶了過戶前仲介也打電話通知我們繳清尾款,那我們是覺得這好像不太合哩,都還沒辦妥怎麼要我們繳清尾款呢,不是還要申報空屋嗎?仲介是說她們第一階段申報已經完畢所以才能辦理過戶,於是我們先跟他說那我們先繳2/3的尾款,他也說明了她們的作業流程"契稅申報/過戶取得權狀/拿到土地權狀及建物所有權狀請會同地方管區及一名鎖匠,地方管區為見證人(詢問管區姓名記載下來)/換鎖及可搬入/回報管區姓名再次向法院陳報見證空屋人及時間"。但是看來看去還是覺得怪怪的因為我上奇摩知識大部分寫到要叫管區陪同好像要有法院所開的執行文件她們才會願意陪同,9/28仲介打電話過來說房子過戶好了,要我們過去領取土地所有權狀及繳清尾款,那我也跟他提了尾款及後續的問題,可是仲介還是說如果不繳清尾款她們也只能給我們土地所有權狀的影印本,我心裡想說拿著影印本好像也沒什麼公權力,還是把尾款繳清吧,如果真的如他所說那麼簡單我們就可以搬進去了何必在那邊拖呢。

9/29果然跟我所想的一樣到了警察局警察根本不懂法拍屋作業,他們也是一直推拖她們不可能幫我們背書等等的碰了一鼻子的灰,那我也跟仲介反映了請她們過來一趟,那仲介的反應是說房子過戶了理所當然是我們的,要我們找管區和有公信力地方人士是要我們多一成保障沒找也可以,因為當說他有問我們說這房子是不是空屋,我們的回答是說是的,因為我們有問過住附近的人但是我們不知道裡面是不是空的,我們還是一直盧仲介,幫我們承辦的小姐是願意過來但是後來她們主任是以違反公司規定警告他,從辦貸款這邊我就真的對這家仲介完全的失望(因為我也問過很多朋友是不是因為災區沒辦法辦貸款,大家都沒聽過這種說法,感覺仲介騙了我們)。

目前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囉!其他後續再寫!!!

人真的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今年真的是無法言語,第一次買房子第一次當爸爸第一次跟人周轉那麼多錢,也了解到自己身邊所擁的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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