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的時候跟老婆看到一間喜歡的法拍屋,但是居於這間是不點交有點猶豫,於是我門找了仲介談,他說可以把點交變成不點交,於是我們就相信了他繳了頭兩成保證金進去登記購買(第三拍流標進入因買公告)。

但是再8/17時確定我們購買時,這時卻傳來壞消息,銀行方面說因為8/8水災緣故我們所購買的地方是災區沒辦法辦貸款給我們,在最後三天仲介終於找到可以辦貸款給我們的銀行了,這天8/19(因為這天剛好我兒子出生),銀行也來做過徵信了,可是在下午的時候銀行打電話過來說我們買的法拍屋屬於不點交所以不能辦貸款,真是的晴天霹靂的消息,仲介是說可以跟代書那邊界但是利息是借100萬每月要3萬的利息,當時聽到..這根本是高利貸吧!於是我就自己先試著借看看或許還比較好一點,但是說真的開口借錢真的有點難,可是還是要硬著頭皮上,因為不可能放著頭期款白白被法院沒收,在這個小生命降臨的同時我在外面忙著找錢,每當我找錢找的很煩之後回到醫院看到那可愛的小生命所有的煩惱都拋在腦後了,再最後一天的時候終於籌到錢了,這段時間我上奇摩知識找了很多相關問題及法律問題,也問過很多朋友對於法拍屋這方面知識,朋友也跟我解釋我們跟仲介簽的合約書漏洞百出(騙我們這些不懂得人),還被朋友數落一番位何當初簽約時沒找個專業知識比較足夠的代書或者懂法律的人去,因為跟仲介簽約的其中一條就是"應買三個月所有法律程序書狀、點交但不包含現場點交"這點讓我朋友很看不過去,原因是點交就是人要到現場,什麼叫做不含現場點交,那我也跟朋友說是仲介說:到時候點交時法院及我們到現場點交後簽名她們就不過去了,那我朋友也是說合約上有寫嗎,沒有,如果這個世界只是嘴巴說就算的話那就不用法律也不會有那麼多爭端了,聽一廳還真的覺得有道理,但是現在後悔也不沒有用,在法律上到最後屋子還是我們的只是後續我們要付出多少代價這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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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9280146.JPG 今天寶寶終於滿40天了,回去屏東拜祖先前先理了一個大光頭,看看這小光頭還真可愛,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理了光頭有點不習慣還是因為今天他太累了,今天晚上都不睡覺都在哭哭,媽媽說他今天的哭聲有點不一樣,帶一點撒嬌的聲音,可能都想要人家抱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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